中共台州市椒江区纪委区监委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椒江区纪委区监委决定公开选调男性公务员5名,主要从事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干净担当,身心健康。
2、选调对象为台州市范围内在职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32周岁以下(1988年6月24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或者担任股级以上职务的人员可放宽到35周岁(1985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4、要求法学、侦查、审计等专业,有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判、审计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者不限专业。
5、符合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其中乡镇(街道)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满5年;部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同一机关工作满3年;上级对最低服务年限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行政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含行政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二、选调办法、程序
1、报名。2020年6月28日至7月6日,工作日上班时间。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表格可在“椒江廉政网”下载),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同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以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任股级以上岗位的,需提供任职文件。报名地点:椒江区纪委区监委干部室(台州市椒江区青年路404号区政府行政大楼4楼408室,联系电话:88830587,88830301。
2、资格审查。区纪委区监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调考试。经资格审查,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
3、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缺额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1次为限。如面试对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6、考察、体检。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60%计算。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区纪委区监委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察、体检环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选调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弃权者,根据考察情况,可按差额考察结果确定递补人选,递补1次为限。
7、公示、调动。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三、其他
1、报考人员提供信息资料等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选调资格。
2、选调公务员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前提下,比照区内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级。
3、本公告由椒江区纪委区监委负责解释。
中共台州市椒江区纪委
台州市椒江区监委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