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浙江省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在职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岗位
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行政编制1名。
专业要求:中文文秘类、农业类(按照2020年浙江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三、选调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2.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4日以后出生),一般在行政机关在职在编从事农业相关工作两年(2018年7月14日前参加工作)以上。
4. 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 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转任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7月28日,报名方式分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如实、准确填写《嘉兴市南湖区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个人近两年来工作总结等材料到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报名。报名地点:南湖区行政中心C楼3313室(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至报名邮箱:148277256@qq.com。相关报名材料需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以备资格复审。
3.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报名须经原单位同意并在报名表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核
通过资格初审的,由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人事财务科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报名表》张贴报名时提供的同底照片,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三)考试
笔试和面试:选调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在30人以上(含30人)的,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选调岗位报考人数不足30人的,直接进行面试。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按选调计划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其中,组织笔试的,考生考试成绩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综合得分排名)。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以及《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要求进行;体检采取组织到医院体检或提供近两年以内的体检报告等方式,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考察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由局党组讨论决定是否在面试成绩合格人中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转任
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对拟选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因本人原因不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可由用人单位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选调对象,再进行公示,公示不合格不得替补。
五、监督与联系
1.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
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具体解释。联系电话:0573-82838443;监督电话:0573-82838068(区委组织部)、0573-82832315(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附件: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x
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