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院党组研究,拟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综合岗位公务员3名。
二、选调范围
金华市范围内公务员(参公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1990年1月以后出生,以干部档案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可放宽至1988年1月以后出生);
4.除试用期外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公开选调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7日-7月27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报名的人员请于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至浦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505办公室(浦江县仙华街道恒昌大道166号)进行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的人员请将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文档(要求清晰度高),发送至邮箱 pjzhangwenjie@163.com。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浦江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1)一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表彰奖励文件、有关任职或从业经历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受委托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和委托书外,还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浦江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承诺书》(附件2)一份并签名。
(二)资格审查
由院政治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若报名人数未达到选调人数1:3比例的,由选调单位决定核减选调人数。
(三)笔试面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列入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为7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列入考察对象。
(四)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分为20分。考察事项包括查阅个人档案、组织谈话等环节,综合考察拟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察中如发现有不宜选调情况的,取消选调资格。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考察分折算综合得分。
(五)确定拟选调人员
根据综合得分、考察情况,院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调入、调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均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转任和任职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统筹安排工作岗位,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选调对象在报名、考试、考察、公示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报有关部门进行相应处理。
(二)选调人员正式调入后,在浦江县人民法院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浦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公开选调咨询电话:0579-88181255。
附件:
中共浦江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