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单位
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为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厅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主要负责全省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建设管理、省级基础测绘更新、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城市空间地理大数据建设、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展示与普及;承担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管理、国土卫星遥感应用、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测绘领域对外交流和军民融合、应急测绘保障、全省地图管理和国家版图意识教育、全省测绘成果和档案资料管理及分发、全省测绘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测绘成果质量鉴定及测绘器具检定,以及测绘发展规划、技术标准的研究和起草工作、导航电子地图制作和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测绘基础和应用研究、测绘科技项目攻关、软件研发、成果转化和科技咨询等工作。同时,面向社会提供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三维实景数据建设、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技术服务。
二、选调岗位和人数
城乡规划设计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
法务岗位1名,管理岗。
三、选调范围
浙江省内自然资源系统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四、资格及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条件,以及选调岗位具体要求。
1、城乡规划设计岗位:45周岁以下;城乡规划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原教育部“985”院校、“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注册规划师优先。
2、法务岗位:40周岁以下;法学专业,原司法部直属法律院校、原教育部“985”、“211”院校或“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全日制法律、法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工作经历以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参保证明等材料认定,时间计算到2020年7月31日。
五、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2020年7月21日12:00--2020年7月28日18:00如实填写《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表》并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以“本人名字+应聘岗位”为报名邮件名称发送至903608106@qq.com。(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7天之内,根据选调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笔试时,应聘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场,核对报名表、张贴照片,并签名确认。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一定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原则上定于笔试后一周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测评要素一般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与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各岗位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选调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选调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选调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选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加考试、笔试人员须具有健康码(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参加笔试(面试)。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面试)。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选调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zrzyt.zj.gov.cn)
(二)对选调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 0571-88877732;省自然资源厅机关纪委:0571-88877504。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选调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人事劳资科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56097289。
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