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单位
浙江省自然资源征收中心系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正处级。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主要承担自然资源征收征用,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技术,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中土地资产调查、评价等工作。提供重大建设项目用地用海报批、重点项目及重点矿区范围勘测定界、竣工测绘的技术服务等。
二、选调岗位及条件
本次选调3个岗位共3人。
1.选调条件
符合选调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2.其他资格条件:具有自然资源系统工作满2年经历;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历年考核均为称职等次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得参加选调: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l年的;
2.县(市、区)以上所属事业单位从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
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问、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问、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以下简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6.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范围
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局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编制人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选调程序
1. 公告。在浙江省自然资源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
2. 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7月21日12:00-7月28日18:00(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将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表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报名XX岗位+姓名”)发送到邮箱zyy95527@163.com。同时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社保证明或单位证明等材料电子稿(要求采用jpg格式文件)。
报考人员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省自然资源征收中心根据选调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短信向报名人员反馈审查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3. 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安排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报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选调岗位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要求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有关政府机关任命文件等。
4.考试。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5.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选调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考生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序进行递补。
6.确定拟选调对象及公示。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7天公示,对公示通过的拟选调人员办理聘任手续。拟选调人员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影响聘任的问题而不能聘任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选调有关信息在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zrzyt.zj.gov.cn/公布,供报名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二)对选调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 0571-88877732;监督电话:省自然资源厅机关纪委:0571-88877504。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有关本次选调工作具体问题,请向省自然资源征收中心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02号(邮编:310007)
咨询电话:0571-88877618(鲍先生) 88877528(周女士)
五、其他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具有健康码(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参加面试。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面试。
浙江省自然资源征收中心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