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南湖区民政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嘉兴市南湖区民政行政执法队)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浙江省范围内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省范围内在职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事业心、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财务岗位工作经历;
4.专业:财务财会类专业(专业要求均按照2020年浙江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①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③尚在试用期内的;④其他不宜办理选调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转任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为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8月7日17:00,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报名人员如实、准确填写《嘉兴市南湖区民政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及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发至报名邮箱:496432714@qq.com。相关报名材料需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以备审查。
注意事项:报名须经原单位同意并在报名表加盖公章;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
2.资格审核
通过资格初审的,由南湖区民政局办公室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财务岗位工作经历证明、个人近两年来工作总结等材料,《报名表》张贴报名时提供的同底照片,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3.考试
选调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在30人以上(含30人)的,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选调岗位报考人数不足30人的,直接进行面试。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按选调计划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以及《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要求进行;体检采取组织到医院体检或提供近两年以内的体检报告等方式,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考察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由局党组讨论决定是否在面试成绩合格人中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5.公示和转任
区民政局党组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对拟选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因本人原因不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可由用人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选调对象,再进行公示,公示不合格不得替补。
四、监督与联系
1.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嘉兴市南湖区民政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南湖区民政局具体解释。联系电话:0573-82571237;监督电话:0573-82838068(区委组织部)、0573-82838522(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嘉兴市南湖区民政局
2020年7月23日
附件:嘉兴市南湖区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参公)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