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现就全国人大机关2021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根据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发布的《2021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首批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行了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工作。因部分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从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了相应数量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名单按准考证号顺序排序,见附件1)
二、面试安排
面试原则上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个别有特殊情况的考生可采取视频面试形式。
(一)面试时间:2021年3月19日,面试于当天上午8:30、下午13:00分别开始。上午、下午面试的考生均需于面试当天上午7:15-8:00抵达报到地点,由工作人员带入候考室,全天候考。8:00前未报到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全国人大会议中心(北京市西城区西黄城根北街2号)西南门。
三、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的全部考生均需于面试前一天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时间见附件1)。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在体检合格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且体检合格,方可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和面试结束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将电话通知考察人选。
(三)体检
请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前,持本人身份证、1张2寸彩色证件照到全国人大会议中心东门(位于厂桥路口南公交站附近,西什库大街西侧)集合,届时统一乘车前往体检机构。体检费用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负责。体检前3日内忌酒、停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体检前1日内需清淡饮食,保证充足睡眠;体检前需空腹12小时以上;佩戴隐形眼镜的,请改为佩戴有框眼镜。体检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一经查实,取消任职资格;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中,应全程佩戴无呼吸阀的口罩。体检后不提供早餐及饮水,请考生自备食品和饮用水。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全国人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行差额考察,考察人选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为2: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不唯分取人。
四、注意事项
(一)3月13日,考生需参加统一组织的在线心理测试,请考生自行提前准备测试场所、带有摄像头的电脑。具体事项将通过短信和邮箱另行通知。
(二)3月12日17:00前,考生需填写《健康申报承诺》(详见附件2),签字并扫描制作成pdf格式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rsj@npc.gov.cn,邮件主题请按“职位+姓名+健康申报承诺”格式填写。申报后、面试前有变化的,需重新填写报送并立即电话告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考生需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按时申报、隐瞒或填报不实信息,将被采取相关处理措施并追究责任。
(三)面试报到时,考生需自备和佩戴口罩、持本人身份证、提供面试前5日内(核酸检测采样时间不早于15日)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标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采样时间、检测单位、检测结果等信息)、出示北京健康宝绿码、测量体温无异常后,方可进入面试区域。上述情况可疑或者异常的,不得进入面试区域,另行安排。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报到时,考生需提供资格复审时提交的电子材料的纸质版原件(切勿直接打印扫描件),以便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有关材料不退还考生。
(五)候考期间,考生可以自备和阅读书籍、报刊,禁止使用手机、电脑、智能手表、电子书等电子产品和上网设备,考生之间不得交谈。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或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六)请考生自行了解外地进京政策,合理安排行程,按照规定时间参加面试。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为参加当天下午面试的考生提供午餐。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考生自理。
联系方式:010-53365973(电话)
010-83072425(传真)
附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