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现将国家信访局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名单
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于2023年4月7日17: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具体确认方法为:请考生发送电子邮件到互联网邮箱gxrsyc2@mail.gjxfj.gov.cn,邮件标题统一为“xxx(考生姓名)确认参加国家信访局公开遴选面试”,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笔试成绩。如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一并在电子邮件正文中说明。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应于前述时间截止前传真至010-83085629,或者发送扫描件至上述邮件地址。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面试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
请面试考生于2023年4月11日前(以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以顺丰快递方式邮寄至我局人事司人事一处接受资格复审。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8号国家信访局人事司人事一处。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2.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推荐表复印件(贴好照片,加盖公章)。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6.干部档案专项审核登记表复印件。
7.干部管理信息系统中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需标注专职从事信访工作经历的时间段)。
8.干部人事档案中,专职从事信访工作经历时期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9.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具备两年以上专职从事信访工作经历的材料。
上述第5至8项材料,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另,面试报到当天,请考生携带前4项材料原件至现场以供复核。考生应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2023年4月18日(周二)上午9:00开始。请考生于当日上午8:2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逾期未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国家信访局机关(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8号)八楼。离地铁1号线南礼士路站A口(西北口)约800米左右。北京容易堵车,请提前查询出行路线,建议尽量乘坐地铁,预留充足时间,以免耽误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确定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面试成绩公告
面试结束后将及时在遴选管理系统填报提交考生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以体检考察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1.5: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差额考察和体检人选。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比例低于3:1,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将电话通知,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组织考察,必要时进行延伸考察。考察对象在国家信访局有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考察前须主动报告。为减轻考生负担,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其他原因不符合公开遴选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四)确定拟任职人选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任职人选。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限3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六、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面试报到及候考时均佩戴一次性口罩。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接听电话。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向我局报告。
(二)公开遴选所涉及各类考试,均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公开遴选期间,请考生严格遵守规定程序,服从相关工作安排。此前邮寄提交的材料,如无特殊情况不再退还。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遇有疑问可及时联系咨询。
联系方式:010-55602379、83085629(兼传真)
咨询邮箱:gxrsyc2@mail.gjxfj.gov.cn。
附件:
国家信访局人事司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