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热点链接
2021年8月31日下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湖北省动员会在武汉召开。至此,第二轮第四批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部实现督察进驻。在各省进驻动员会上,各督察组组长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部署、亲自指导推动,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形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全党全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的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心系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2021年以来,在出席有关重要会议,以及赴有关地方考察调研时,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体现了党中央坚持新发展理念的战略定力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决心。
二、命题预测
1.中央环保督察组第X组即将对S省开展环保督察工作。假如你是督察组成员,请结合材料,撰写本次环保督察《工作方案》工作要点,供领导参阅(600字)。
2.假如你是S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请结合材料,撰写省委书记、省生态环境委员会主任XXX同志在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动员会上的主持词,供领导参阅(600字)。
3.假如你是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组第X组工作人员,跟随督察组进驻S省开展环保督察工作,请完成以下任务。
(1)请结合材料,分析S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300字)。
(2)请结合材料,对S省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建议(300字)。
(3)请结合材料,按照督察组工作调度会要求,写出对S省开展环保督察工作的下一步工作重点(300字)。
(4)督导组进驻期间要进行一次暗访下沉,领导安排你负责组织,请写出工作思路(300字)。
4.中央环保督察组对S省的督察工作已经结束。假如你是中央环保督察组工作人员,请结合材料,撰写《S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提纲(800字)。
5.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S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S省环境保护督察责任追究问题清单》精神,坚决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健全完善生态环保长效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S省拟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你是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请你补充该方案中“保障措施”这一部分内容(600字)。
6.为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某市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初稿,需要进一步完善后下发至全市,请你指出《通知》中存在的不当之处,并提出修改意见(不超过300字)。
7.在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开展过程中,B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打造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区的典型经验做法被督察组发现,拟进行表扬通报。假如你是B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请结合材料,起草一份经验材料,用于上报中央(1000字)。
8.S省生态环境委员会要召开专题会议,调度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情况,部署下一步整改工作,A市市委书记要在会上汇报全市整改情况。假如你是市委办公室工作人员,请结合材料,草拟出汇报提纲,供领导参考(800-1000字)。
9.S省生态环境委员会要召开专题会议,调度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情况,部署下一步整改工作。假如你是省生态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请撰写省委书记在专题会议上的讲话提纲,供领导参考(1200字)。
10.请结合但不拘泥于给定材料,以“较真动硬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向纵深开展”为题,写一篇对策性文章(1000字)。
三、理论精析
★理论原点
党的十八大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部署、指导推动,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形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全党全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的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心系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2021年以来,在出席有关重要会议,以及赴有关地方考察调研时,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体现了党中央坚持新发展理念的战略定力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决心。
★督察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严格程序规范、强化督察权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及有关要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研究制定《专项督察办法》。
★主要目的
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督察组织和实施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正确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聚焦精准,推动整改落实;坚持目标导向,强化警示震慑,倒逼责任落实;坚持依法依规,做到实事求是,确保客观公正;坚持求真务实,加强暗查暗访,减轻基层负担。
★基本内容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包括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和“回头看”等。原则上在每届党的中央委员会任期内,应当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中央企业开展例行督察,并根据需要对督察整改情况实施“回头看”;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视情组织开展专项督察。督察内容一般包括:
(一)督察事项涉及的具体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以及其他生态环境问题具体情形、损害程度及其处理处置、整改落实情况;
(二)造成相关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以及其他生态环境问题的原因和责任情况;
(三)其他需要督察的内容。
★督察重点
督察事项涉及下列情形的,应当作为督察重点,加大督察力度:
(一)对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的;
(二)对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事项落实不力的;
(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
(四)生态环境质量出现恶化,且难以完成上级确定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
(五)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搞生态环境保护“一刀切”的;
(六)新闻媒体反复曝光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生态环境问题依然突出的;
(七)其他需要重点督察的情形。
★工作流程
专项督察一般包括督察准备、督察进驻、督察报告、督察反馈、移交移送、督察整改、立卷归档等环节。
(一)督察准备。督察进驻前,应当做好以下督察准备工作:
1.制定督察方案。督察方案内容应当包括督察目的、督察对象、时间安排、督察人员、督察方式、督察内容和有关要求等。
2.成立督察组。督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事项的专项督察,一般由生态环境部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其他专项督察根据具体情况由副部级或司局级负责同志担任组长。
3.收集资料。督察组应当组织收集与督察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请有关单位提供支持。必要时可以组织进驻培训。
4.组织暗查暗访。对拟督察事项和被督察对象开展暗查暗访,现场核查有关情况,分析确定督察重点方向,聚焦问题线索。暗查暗访应当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信息化等新技术、新方法。
5.印发督察通知。对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专项督察,督察通知发至所在地省级党委和政府办公厅,并抄送被督察对象;对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专项督察,督察通知发至该部门办公厅(室);对有关中央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专项督察,督察通知发至该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并抄送被督察对象。
(二)督察进驻。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前期以暗查暗访为主,查找问题,核查情况,后期以明查核实为主,查清事实,分析原因,分清责任。督察进驻期间,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
1.督察组组长等可视情与被督察对象有关负责同志等简要沟通情况。明确专项督察任务和有关安排,协调督察期间双方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2.调阅与督察事项密切相关的文件资料。主要包括:(1)制定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等;(2)与督察事项相关的党委(党组)会议、常务(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纪要或记录;(3)生态环境审批、监测、执法等相关数据、资料;(4)与督察事项相关的其他资料。严格控制资料调阅数量和范围,减轻被督察对象负担。
3.开展现场核查核实。主要方式包括:(1)调取书证。书证要与督察事项直接相关,能够起到支撑性、基础性、关键性证据作用。(2)询问取证。对与督察事项直接相关的责任部门及其有关人员进行谈话询问,制作调查询问笔录。(3)现场勘察取证。对重要情况和问题线索,根据需要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必要时制作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并留存相关影像资料。
根据督察需要,督察组可以要求有关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就有关情况和问题提供书面说明。督察进驻期间一般不受理群众信访事项,但有关信访举报涉及专项督察事项的,应当开展查证。
(三)督察报告。督察组梳理分析督察总体情况,组织撰写督察报告。督察报告应当客观准确、重点突出、言简意赅,一般包括基本情况、
主要问题、原因分析、意见建议等内容。对督察发现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失职失责情况,督察组应当形成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清单及配套案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负责汇总梳理督察组提交的督察报告、责任追究问题清单及配套案卷等,并按要求履行审批手续。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专项督察,督察报告应当按程序上报党中央、国务院。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要求或审核同意开展的专项督察,督察报告应当按程序上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督察反馈。督察报告经审核同意后及时组织反馈。督察反馈一般采取书面形式,根据需要也可以采取会议形式。对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专项督察报告,一般反馈至所在地省级党委和政府办公厅,抄送被督察对象;对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专项督察报告,一般反馈至该部门办公厅(室);对有关中央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专项督察报告,一般反馈至该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抄送被督察对象。
(五)移交移送。督察结果作为对被督察对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送有关组织(人事)部门。对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清单及配套案卷,要按照有关权限、程序和要求做好移交工作。 对专项督察发现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按程序移送相关省级人民政府或有管辖权的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对专项督察发现涉嫌犯罪的,按有关规定移送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督察整改。被督察对象应当根据督察指出的问题,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当拉条挂账,确保可实施、可检查、可考核、可
问责。整改方案一般应于督察反馈后30 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并报送
其上级党委和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单位),抄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被督察对象应当按照督察整改方案要求推进整改落实,并在 6 个月内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其上级党委和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单位),抄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应当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调度分析,必要时可以开展现场检查。
(七)立卷归档。督察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专项督察资料的梳理归档工作,并及时将有关归档资料移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按有关要求管理。
★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