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遴选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见附件1,同一职位考生按准考证号排列。
二、面试确认
请入围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3月1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rensc@hmo.gov.cn进行面试确认。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确认参加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职位公开遴选面试”,内容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声明》(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2024年3月1日17时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扫描件至rensc@hmo.gov.cn。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3月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版发送到rensc@hmo.gov.cn:
(一)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复印到一页)、证件照电子版。
(二)统一笔试准考证扫描件。
(三)《报名推荐表》扫描件。
(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扫描件。
(五)现任职务的任职文件和干部任免审批表扫描件。
(六)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
以上材料须清晰扫描,不具备扫描条件的也可拍照,每份文件以“序号+报考职位代码+姓名+文件名称”命名,统一放入“报考职位代码+姓名”的文件夹内,压缩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文件总大小不超过20M。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填写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一)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时间安排
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于2024年3月13日(周三)进行,考生全天封闭。
1.报考秘书局一处职位(职位代码0106001001)的考生上午进行面试,下午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2.报考干部局一处职位(职位代码0107010001)的考生上午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下午进行面试。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请考生于面试当日上午8:15前,到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77号)大门集合报到,由工作人员带入候考室。截至8:30没有到达报到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35% +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15%。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比例达到3:1的,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2: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方可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2: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任职人选,不唯分取人。
我单位对公开遴选拟任职人员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六、注意事项
考生须遵守考试纪律。面试当天考生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须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完毕后取回。考生如有违纪行为,将按照规定取消遴选,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面试前,如因特殊情况调整考试时间、地点和形式的,我单位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并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我单位官方网站(https://www.hmo.gov.cn/),避免遗漏相关信息。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10-68576818,传真:010-68576791
附件:
中央港澳工作办公室干部局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