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委编委会议研究同意,市政府政策研究室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全市在编(含区县、乡镇)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表现好,群众公认。
2.副科及以下,应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综合文稿写作能力。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以后出生)。
6.符合比选职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至3月19日下午下班前(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和资格审查步骤如下:
1.报名者按照要求填写《黄山市政府政策研究室报名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两份),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规范,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将填写好的《报名表》报所在单位审核,所在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负责审核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同意其报考的,所在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
3.市直报考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于3月19日下午下班前送市政府政研室综合科1410室(联系电话:2355224)。
区县报考人员将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送区县委组织部审核盖章,并将完成两级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于3月18日前送区县政府办公室(政研室)。各区县政府办(政研室)于3月19日下午下班前统一报市政府政研室综合科1410室(联系电话:2355224)。
4.市政府政研室按照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进行审查确认,审查合格人数与比选职位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的核减或取消比选计划。
5. 资格审查确认结果和参加考试事宜及时电话告知报考人员。
三、组织考试
考试在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和市公务员局指导下,由市政府政研室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考者的综合素质、逻辑思维、文字功底和岗位适应能力。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成绩适时向应试者本人反馈,并告知是否入围。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市政府政研室组织实施。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4名(差额2名)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2次。市政府政研室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考试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市政府政研室派出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市政府政研室综合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提出拟选调人员建议,提交市政府政研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如考察认为各考察对象均不符合职位需要,本职位此次也可不予选拔。
拟选调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工作不适应或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整个选调工作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选调咨询电话:2355822、2355224(市政府政研室);监督举报电话:2355633(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上述报名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上班时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