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纪委机关拟在全县公开择优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工作人员4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本县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公务员。
2.本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应学位的。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涉嫌违法犯罪、受党政纪处分人员,2015年以来录用在乡镇公务员岗位上未满服务期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基层执法干警未满服务期的,以及其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考试报名与资格审查由县纪委组织。
2.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10日,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地点:县纪委组织部(县政府大楼A514室联系电话:05536610052)。
3.报名需经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2寸正面同底免冠照片4张。
4.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职位条件要求相一致。
5.参加选调的报考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否则,将相应减少选调计划数。
6.报考人员于2016年11月22日—23日,凭身份证到县纪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报名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要素,面试时间为15分钟,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笔试和面试的成绩,都将及时在无为县政府网站(http://www.ww.gov.cn/)、中共无为县纪委网站(http://www.wwjjjc.gov.cn/)、无为县人社局信息公开平台(http://gk.wh.cn/xxgkweb/blue/index.jsp?unit=003273629)统一公布。
考试总成绩是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主观题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3.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2:1的比例确定,体检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对象不符合选调条件或主动放弃选调资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县纪委将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将提交县纪委常委会,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选调对象。
4.公示。对确定为拟选调对象的考生,在无为县政府网站、县纪委网站、无为县人社局信息公开平台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主动放弃选调资格的,可一次性在已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按2:1的比例中确定递补对象,并依上述程序进行体检、考察、研定和公示,如仍不合格则不再递补。
5.调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选调人选先由县纪委试用三个月,试用合格的,正式办理调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纪律要求
考生须对报名所填写事项负责,并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如有弄虚作假及舞弊等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由相关部门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无为县纪委负责解释。
中共无为县纪委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