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有关规定,省扶贫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省贫困监测信息中心、省扶贫宣传教育中心)面向全省行政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公益类事业单位公开选调1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全省行政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公益类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正科级、职员七级、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及以下)中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公开选调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1年5月19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五)尚在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9:00至5月23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17年度安徽省扶贫办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选调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5月24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在5月24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25日18: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调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紧缺专业(岗位),经批准,可降低开考比例。
三、统一笔试
公开选调笔试采取“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的考试模式。
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
专业科目考试类别分别为应用文写作类、计算机类、统计类、财会类、档案管理类。
各岗位的考试科目详见《2017年度安徽省扶贫办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岗位表》。
考试大纲将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笔试时间和地点:
2017年6月3日(星期六)
上午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 14:30-16:30 专业科目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考试地点设在合肥市。
报考人员可于5月28日至6月1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6月中旬,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统考笔试成绩。
统一笔试成绩:3000001、3000002、3000003、3000004、3000005岗位按照报考人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30%、30%、40%合成确定;3000006岗位按照报考人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各占50%合成确定。
上述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合成,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为确保选调人员基本素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政府办公厅、省扶贫办将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研究确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并在网上公布。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省政府办公厅及省扶贫办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所报考岗位计划数,依照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面试前两日下午17:00前)。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选调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还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编在岗和同意报考的证明(需注明近3年考核评定的等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及省扶贫办负责。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具体事项另行公布。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一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确定后,在省政府网站和省扶贫办网站上公布。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省政府办公厅及省扶贫办根据选调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七、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及省扶贫办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选调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报批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省政府网站和省扶贫办网站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省政府办公厅、省扶贫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本次选调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省政府办公厅、省扶贫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676130(省人社厅事业处)
0551-62601915(省政府办公厅人事处)
0551-62601797(省扶贫办综合处)
考务咨询电话:0551-63457903(省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1-62663184(省人社厅监察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安徽省扶贫办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