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事业单位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根据《铜陵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铜人社〔2014〕91号)等规定,现就铜陵市2017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除外,下同)工作人员8名(详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我市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省以上垂直管理单位人员)。
(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2)具有与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具备行业资格准入条件(其中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7月31日);
(3)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符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1年5月8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6)符合选调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正常工作审计除外);
(4)试用期、合同协议期限及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
(6)其他不宜参加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铜陵先锋网(http://tl.web.ahxf.gov.cn)、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lldbzh.gov.cn)发布选调公告和岗位表。
(二)报名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法,按照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5月8日-5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报名方式:报名者登录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填写《铜陵市2017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并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第27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需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一式两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根据选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岗位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取消或核减选调岗位。
报考人员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因选调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改报其他岗位。
(四)考试
选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笔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选调岗位数量,按1:3确定各选调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低于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时间:2017年6月3日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公共知识》,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语文基础知识、时政国情、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满分120分。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照6:4比例合成确定。
(五)考察
考察对象人选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2比例差额确定。考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缺额的,根据该岗位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如果某岗位没有合适人选,则该岗位可以空缺。选调岗位在考察后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必须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
(六)公示、聘用
各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拟选调对象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选调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四、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违者将严肃处理。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62-2168526)市委组织部(0562-5880341)
监督举报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562-2126818)
中共铜陵市委组织部
铜陵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