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池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办公室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拓宽选调工作人员的渠道。
二、遴选职位
机关工作人员1名。
三、遴选范围
市本级财政供给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四、资格条件
(一)符合《公务员法》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勤奋,作风扎实,有吃苦奉献精神,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要求有2年以上从事机关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
(三)符合岗位需求的其他条件。
五、遴选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遴选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考察、调任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市经信委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报名方式。报名者根据资格条件,填报《遴选公务员报名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7日。
(三)资格审查。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并研究确定遴选人选。
(四)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时间拟定于8月初进行。
1.笔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考者履行职务必备的行政能力、专业工作能力、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按百分制计分。
2.面试。面试以现场评委提问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考者履行职务必备的逻辑思维、分析判断、应变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由评委现场打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每位应考者成绩。
应考者的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并进行排名。
3.组织考察。根据考试成绩综合排名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对每位考察对象进行综合分析。
4.研究确定。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研究,择优确定遴选人员。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个人报名时,应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确保所报表格、资料真实、准确、有效。
(二)报名时,需带齐以下资料:
1.纸质的《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2张;
3.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4.《报名表》电子版和照片的电子版(照片为jpg格式,30kb以下);
5.《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三)报名地点:池州市波斯曼大厦398号市经信委16楼人事教育科。
联系电话:2028707 联系人:叶飞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