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暨资格复审、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
1.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与遴选职位计划数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见附件2)。
2.时间。2021年11月3日至11月5日上午12点。
3.地点。各遴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见附件3)。
4.资格复审材料。资格复审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2寸彩色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底),加盖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原件)、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证明(原件)、在本机机关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和职位要求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选调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加盖组织部公章的选调生录用审批表或选调生录用文件(复印件),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锻炼期满证明(原件)。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5.疫情防控要求。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实施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二码”联查,同时核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凡“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近14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肥的考生,应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与手机APP查询均可>,核查合格方可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考官为7人,满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密切关注合肥先锋网、合肥人事考试网。
四、有关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2.各遴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严格按照本次遴选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职位的具体要求,认真进行审核把关。资格复审结束后,将资格复审人员详细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委组织部。对把关不严、审核不力、自行放宽条件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有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
3.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551-63537414。
附件:
1:2021年度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xls
2:2021年度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入围名单.xls
3:2021年度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xls
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