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太和县县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的单位、职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选调科员级公务员33名(详见附件1)。
二、选调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选调对象
县内外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人员)。其中:太和县乡镇公务员须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任科员级职务2年以上;太和县科级及以上职务公务员不得报考。选调生须为2015年度(含2015年度)之前选调。
公务员可以报考公务员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职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可以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2、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3年2月5日以后出生)。团县委职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5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5、符合《公务员法》第68条回避的规定。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及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太和先锋网、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等向社会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选调只采取现场报名形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8年2月5日-3月16日(节假日期间不报名)。
3、报名地点: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
4、报名提供资料:符合报名条件者自行下载并填写《2018年太和县县直机关(参公)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文件(登记表)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蓝底照片4张。
由组织、人社部门集中统一审查报考人员资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职位计划选调人数须达到3:1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档案局职位除外)。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试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综合理论知识(政策理论水平、法律法规知识、公文知识)和公文写作能力。满分为100分,时间150分钟。
考试时间和地点:拟定于2018年3月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选调职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先进行体检,后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每个职位递补不得超过一次。体检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免费体检,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和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五)公示及调动
根据考察结果,由县公开选调县直机关(参公)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的人员,在太和先锋网、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太和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问题的人员,经查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经研究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报名咨询和监督电话
1、报名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0558-861139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58-8611230。
2、监督电话:县纪委信访室0558-8623731;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0558-862252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调县直机关(参公)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