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充实派驻机构工作力量,现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公务员10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遴选对象
县内各级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公务员;
中央、省市级机关设在我县的单位(包括垂直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遴选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乡镇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工作满3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3月),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体健康;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3月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有纪检监察、政法、财税、审计履职经历和法律、审计、财会、税务、中文、侦查、经济等专业者优先;
6.所在单位同意,主要负责人审签;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新录用公务员或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2.因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
三、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
2018年3月22日在凤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t.gov.cn/)、凤台县纪检监察网(http://jjw.ft.gov.cn/)、凤台先锋网(http://xfw.ft.gov.cn/)发布遴选公告。
2.现场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报名人员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陆凤台县人民政府网、凤台县纪检监察网、凤台先锋网下载《凤台县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照4张。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日—3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县政务中心A楼104室),联系电话:8681131。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人社局等单位联合组织,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相关条件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视情处理。
4.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和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面试人选数与遴选计划数2: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在凤台县人民政府网、凤台县纪检监察网、凤台先锋网上公布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创新、实务处理、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
6、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遴选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考察人选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派出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等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7.公示与调动
根据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研究讨论确定拟遴选人员,经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本次遴选工作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符合遴选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工作期间,有关工作动态与信息将在凤台县人民政府网、凤台县纪检监察网、凤台先锋网上进行公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保持联系手机24小时畅通。
咨询电话:县纪委监委办公室0554-8681130
县纪委监委组织部0554-8681131
监督电话: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554-8681120
中共凤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凤台县监察委员会
中共凤台县委组织部
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