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充实邮政行业监管队伍,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开展2018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面向宣城市所辖县(市、区)、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市邮政管理局科员1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市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参加遴选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
2.中共党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岗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3月)。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咨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我局遴选公告了解遴选职位及其资格条件等信息。对因资格条件设置产生疑义的,由我局负责解释。
(二)报名时间
2018年4月8日~2018年4月30日。
(三)报名材料:《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通过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报考者需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电子邮件或送至我局。电子邮箱:xcsyzglj@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遴选报名。现场报名请携带所需材料至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水阳江大道278号6楼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
四、考试
(一)资格审查
由局人事部门根据遴选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由局办公室电话通知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二)笔试
笔试由市邮政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前,由我局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合格人选参加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局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1名考试人员进入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方可列为考察对象,体检如不合格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市邮政管理局党组根据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经省邮政管理局同意后,在我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宣城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0563-261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