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在全县公开选调25名县直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县纪委监委机关(含派驻机构和县委巡察机构)15名,县委宣传部、县编办、县档案局、县宗教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水利局、县城乡规划局、县招商局、县志办、天柱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各1名。
二、资格条件
1、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录用的科员级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县纪委监委机关选调职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选调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工作3年以上(2015年4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乡镇公务员须为2014年及以前招录。
4、报考县纪委监委机关职位的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9日-4月20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县委党校一楼教室
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选调职位与报名人员比例达不到1:2(县纪委监委职位比例为1:1.5),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单位选调计划数。若职位取消,报名人员可在4月23日内改报其他职位。
2、笔试
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为《申论》(60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知识(4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除县纪委监委机关职位外,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2人进入面试;县纪委监委机关职位按比选调人数多5人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共同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
4、考察
县纪委监委机关职位比选调人数多3人,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若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则成绩并列者共同进入考察。其他职位面试对象均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等方面情况。
5、确定选调对象
由各选调单位研究提出选调建议人选,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
6、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对选调对象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工作调动手续;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咨询电话:8931281
中共潜山县委组织部
潜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潜山县编办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