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和编制管理的意见》(邱发[2013]14号)文件精神,经县编委批准同意,县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选调。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选调计划
根据县编委会批准的用编指标,纳入本次公开选调的部分事业单位选调计划5名。详见《2018年度霍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选调计划(岗位)及本次选调过程的相关信息将在霍邱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上同时发布。
三、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为本县范围内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以及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工作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年龄条件按岗位要求确定,具体见《一览表》。其中的年龄“40周岁以下”为“1977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报名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县人社局一楼大厅(原人民广场西北方向)。报名时间为5月1、2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选调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式样见附件3),以及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等。
报考人员均需填写《霍邱县2018年度部分事业单位选调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和《诚信承诺书》,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考试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费45元/门课)。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考察、选调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调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对少数特殊岗位(专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被取消选调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3日工作时间内到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506室(府前大道)改报其他岗位。
五、统一考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内容:政治、法律、经济、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及表达、写作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在霍邱政府网另行通知。
六、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并进行公示,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在霍邱县政府网站上另行通知。
七、合成总成绩
考生经过笔试和面试环节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序;如《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出现同分,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再出现同分,则以《公共基础知识》主观题部分得分高低排序。
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和应试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并在霍邱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八、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安排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所在医院体检专用公章。对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符合条件的报考同岗位考生中依次递补,最多只递补一次。递补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符合条件的报考同岗位考生中依次递补,最多只递补一次,递补时间另行通知。
九、办理调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霍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报送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对违反公开选调规定或未能在考察前提供选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材料的,取消选调资格。
十、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的有关规定和考试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霍邱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查询、查阅。
2、本次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为增强选调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选调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县纪检监察部门对选调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将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选调资格、通报所在单位等处理;对违反选调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霍邱县人社局在本次选调考试中不指定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4、咨询电话:0564—6081520、6014189(县人社局)、0564-2778393(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产业园)、0564-2726233(县文广新局);监督电话:0564—6081581(县人社局纪检室)。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内使用。
5、本《公告》由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