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瑶海区干部队伍实际情况,经区委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选配4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职位、人数
1、瑶海区区管班子副职2名;
2、瑶海区镇街党(工)委副书记2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政治素质好,积极拥护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
3、身体健康;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5、具有公务员身份。
(二)相关职位的具体要求条件
1、区管班子副职:大学以上学历,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任科员级职务3年以上;应当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胜任职位的组织协调能力、领导水平和业务知识。
2、镇街党(工)委副书记:大学以上学历,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副科实职;应当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胜任职位的组织协调能力、领导水平和业务知识,熟悉党务工作。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任用限制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的;
4、其他影响提拔任职等不适宜报名的情况。
三、工作程序
公开比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初选、面试、综合考评、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和任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在瑶海区政府门户网、瑶海先锋网、瑶海报等媒体发布。
2、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区公开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比选办”)统一组织。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实行现场报名。每个职位比选比例不低于1:5,达不到比例时,相应核减比选名额。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比选全过程。报名时凡有弄虚作假行为以及在面试中作弊、在组织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比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
3、初选。区比选办在综合分析个人工作经历和工作实绩等情况的基础上,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初选(初选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综合考虑人选的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一贯表现等,经过充分酝酿和公开比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
4、面试。面试采取公开演讲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人选的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和适岗程度等(面试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5、综合考评。综合考评由面试成绩、上级测评、所在单位测评三部分组成。上级测评是由联系单位的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评分;所在单位测评是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评分。面试成绩、上级测评成绩、所在单位测评成绩按照6:2:2加权计算总成绩,经充分酝酿,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由区公开比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业务素养和群众公认度,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结束后,区公开比选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和各方面表现,对考察对象做出适岗综合评价,提请区委常委会议研究。
7、研究决定及任用。提请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各职位拟任人选。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提拔任职将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四、报名要求
1、报名者需填写《瑶海区公开比选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报名表自行下载、双面打印。
2、报名时所在单位党组织及个人须提供:报名登记表;现实表现材料(需经单位党组织审核并加盖公章);近三年个人工作业绩总结(2000字以内);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奖励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任职资格证明;近期个人同底1寸免冠彩照3张。
五、报名时间
2018年5月11日至18日(8:00-12:00,14:30-17:30)
六、报名地点
瑶海区委组织部1313室
联系电话:0551-64497448,0551-64499967
监督电话:0551-12380转06(区委组织部)
0551-64493238(区纪委)
联系人:邱婧、轩琼
瑶海区公开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