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凤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纪要精神,现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凤台县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遴选岗位及专业要求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3名,其中中文专业1名、法学类专业1名、计算机专业1名(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三、遴选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在现单位在编在岗工作时间满3年(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5月),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龄38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
6.符合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7.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主要负责人审签;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公开遴选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因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
四、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
2018年5月28日在凤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t.gov.cn/)、
凤台县文广体局信息公开网(http://www.ft.gov.cn/SortHtml/1/Unit_34.html)、凤台县人社局信息公开网(http://www.ft.gov.cn/SortHtml/1/Unit_35.html)发布公开遴选公告。
2.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考试,可登陆凤台县人民政府网、凤台县文广体局信息公开网、凤台县人社局信息公开网下载《2018年凤台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报名时须填写上交《报名登记表》,采用报名人员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名,分别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同底彩照5张。报名信息填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报名时间:2018年6月4日至6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50—5:0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县文广体局局机关会议室(凤台县政务中心C楼8层),联系电话:0554-8686829、8689711。
3.资格审查
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文广体局组织,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遴选岗位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遴选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降低比例开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相关条件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视情处理。
4.统一笔试
统一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面试人选数与遴选岗位计划数2: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
6.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遴选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以参加工作时间早者优先。
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考察资格,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7.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文广体局、县人社局共同组织,派出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组将查阅人事档案,核实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等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遴选资格。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8.公示与调动
根据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按照管理权限,集体研究讨论确定拟遴选人员,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本次遴选工作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符合遴选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县文广体局、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遴选工作严格执行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风考纪,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分步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期间,有关工作动态与信息将在凤台县人民政府网、凤台县文广体局信息公开网、凤台县人社局信息公开网进行公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监督电话:0554-8681130;
咨询电话:0554-8686829、8689711。
凤台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