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根据青办发〔2018〕29号中共青阳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村干部培养选聘百人计划”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蓉城镇计划选聘4名村级后备干部到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选聘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老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守纪律、讲规矩,作风正、品行好;
2、38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高中或中专(含)以上;
4、具有青阳县蓉城镇选聘所在村户籍;
5、热爱农村工作,身体健康,吃苦耐劳,乐于奉献,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6、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有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二)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
2、退伍军人;
3、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以上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曾受刑事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4、长期外出,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
5、参加邪教及非法组织的人员;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选聘方式
镇党委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及实际操作、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进行,报县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后,进行公示和聘用。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信息
选聘公告、岗位、条件等信息于2018年9月28日起在蓉城先锋网、蓉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青阳网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
本次选聘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需携带本人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及以上证件复印件、三张两寸彩色近照,报名地址为青阳县蓉城镇人民政府三楼党建办,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09:00至10月19日09:00,逾期不再受理。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选聘计划数。
(三)笔试及实际操作
1、笔试及实际操作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实际操作内容为计算机基础。设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即报考生笔试和实际操作成绩必须分别达到60分。
2、笔试及实际操作时间和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地址、编号详见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选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达线人员中,按照1:2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为回答问题和演讲两个部分,满分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聘岗位计划数的,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或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最终成绩
考生的最终成绩按照笔试和实际操作总成绩×0.6+面试成绩×0.4计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 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如最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和实际操作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和实际操作总成绩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由镇党委全面衡量择优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报批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应聘人员中,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报县委组织部确定。
选聘村后备干部由蓉城镇党委管理和使用。按有关规定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原则上一年一聘。选聘期间,比照蓉城镇村“两委”副职享受经济待遇。其中具有本地区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关于“双好双强”型村党组织书记培育工程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落实相关政策。
四、选聘计划表
工作单位 | 选聘名额 | 性别 | 学历 | 户籍要求 |
和平村 | 1 | 男 | 高中或中专(含)以上 | 和平村 |
合心村 | 1 | 男 | 高中或中专(含)以上 | 合心村 |
合心村 | 1 | 女 | 高中或中专(含)以上 | 合心村 |
新中村 | 1 | 男 | 高中或中专(含)以上 | 新中村 |
五、咨询事宜
联系人:章彰 陆蕾
咨询电话:0566—5115383
六、未尽事宜由蓉城镇党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