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暨资格复审、面试(加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见附件1。
按照“保证遴选人选基本素质、保证现有职位有合适的竞争人选”的原则,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成绩不低于55分。
二、资格复审
1. 对象。从同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遴选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需要加试的职位按与职位计划数6: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名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见附件2)。
2. 时间。2022年12月5日至12月6日。
3. 地点。各遴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见附件3)。
4.资格复审材料。资格复审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任免机关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党组(党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寸彩色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底);
(2)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3)本人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4)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证明(原件);
(5)在本级机关工作年限证明(原件);
(6)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选调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加盖组织部公章的选调生录用审批表或选调生录用文件(复印件),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锻炼期满证明(原件),报考非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的选调生需提供在本级机关工作年限证明(原件)。
5.资格复审结果。资格复审合格的报名人员确定为面试(加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或《面试(加试)通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或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证明材料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面试(加试)资格。出现面试(加试)人选缺额的,按照同职位报名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后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6. 资格复审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实施安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二码”联查,同时核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查合格方可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遵守本地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有特殊情况的考生,请主动与遴选单位联系。
三、加试
加试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遴选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加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为面试合成成绩。加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告,请密切关注合肥先锋网、合肥人事考试网。
四、面试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考官为7人,满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请密切关注合肥先锋网、合肥人事考试网。
五、有关注意事项
1.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2. 各遴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严格按照本次遴选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职位的具体要求,认真进行审核把关。资格复审结束后,将资格复审人员详细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委组织部。对把关不严、审核不力、自行放宽条件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有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
3. 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551-63537414。
附件:
1.2022年度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xls
2.2022年度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xls
3.2022年度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xls
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