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加试方式及内容:加试采取笔试形式进行,主要测查综合文字能力。
三、成绩合成:加试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为面试合成成绩。
四、加试防疫要求:
1.请考生密切关注本市疫情防控要求,提前了解防疫措施、健康状况监测及个人防护注意事项等,以免出现无法如期参加考试的情形。
2.现场实施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三码”联查,检测体温并查验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考试开始时间计算,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
3.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考试期间除核验信息时可摘下口罩外,应全程佩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去往考点的,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途中个人防护。
4.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属于以下人员类别的不得参加考试:根据合肥市每日更新的疫情风险地区,凡考前7天内来自名单内地区未按要求落实在肥管理的;处在隔离期和健康监测期的入境(含港、澳、台地区)人员及其密接;考前7天内本人及同住人有境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涉疫场所暴露人员以及已治愈出院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但尚在居家健康监测期内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考前7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安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且风险未排除的;根据属地防疫管控政策不宜参加考试的。
5.请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属地人员管控政策,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共合肥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12月7日
加试考生须知
1.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考前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加试)通知书》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件和《面试(加试)通知书》放在考桌左上角。
3.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不得私自传递任何物品。
4.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须关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
5.领到试卷、答题纸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
6.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字迹不清、页码不对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立即举手询问。
7.考试当日9:30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加试考试。交卷出场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8.严格按照试卷、答题纸上的要求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9.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将试卷、答题纸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答题,在监考人员依序收齐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后,根据监考人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11.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违纪违规事实记入合肥市公务员公开遴选诚信档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