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经县委同意,决定面向县外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调出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太和县外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5月16日之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5月);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4、具有《公务员法》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发布选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9年5月16日在太和纪检监察网、太和先锋网、太和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选调公告。报名人员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按照公布的政策咨询电话直接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1日至6月21日;
2、报名方式和地址:采取现场或邮寄资料报名方式,地址为安徽省太和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邮政编码:236600,联系电话:0558-8692895,0558-8666272;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填写《2019年太和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邮寄资料报名的只需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选调人数须达到3:1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3:1比例,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太和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和地点:拟定于2019年6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调比例为2:1。如最后1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设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作为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合成的比例为6:4。根据考试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最后1名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先进行体检,后进行考察。体检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不合格取消资格。
考察工作由太和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应程度,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等。
体检和考察过程中产生人选缺额的,按考试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由太和县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选调人员,在太和纪检监察网、太和先锋网、太和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有关事宜
本次选调的人员要求最低服务年限3年,3年内不得调出或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遴选、选调等考试。
公告未尽事宜由太和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2019年太和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太和县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
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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