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委和县领导同意,中共霍山县纪委监委机关等单位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在编在岗、副科级以下工作人员46名(其中:公务员1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1、本省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一级科员。
2、本省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干部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本县乡镇公务员报考需在本县乡镇公务员岗位工作满5年,选调生报考需基层工作经历满2年,县直公务员报考需在现单位公务员岗位工作满2年。
2、本县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需在本县乡镇工作满5年,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
3、县外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地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同意。
4、近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含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
5、身体健康,并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实绩突出。
“年龄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10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含试用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构审查的。
3、其他不适宜参加公选的人员。
各选调职(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霍山县2019年度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31日-11月1日;
报名地点:公务员职位的报名地点为霍山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股(霍山县人民政府大楼1003室),事业单位岗位报名地点为霍山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霍山县人社局大楼716室);
报名手续: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选调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底一寸免冠证件照片5张,报名资格审查表(含同意报考证明)1份(霍山县内公务员附件2,县外公务员附件3,县内事业人员附件4,县外事业人员附件5,请自行下载并双面打印)。
报名结束后,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各选调职(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2的比例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岗)位,相应核减或核销选调计划数。
三、考试
此次选调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1.2*60%+面试成绩*40%。
1、笔试(满分为12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县情、资料分析、写作等知识,笔试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2019年11月9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于11月8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选调职(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依据合成总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入围人选。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同分,则以笔试科目中的客观题得分高低确定入围人选。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核查属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在同职(岗)位内按合成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选调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按我县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由霍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招公选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霍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霍山县委组织部、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4-5028121(霍山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股)
0564-5027576(霍山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电话:0564-5022427
霍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招公选领导组办公室
2019年 10 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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