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县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贯彻公平竞争的选调用人制度,根据《公务员法》《繁昌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补充和流动管理规定》等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部分县直机关2019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经考试考核后择优录用。
二、选调单位、职位、人选资格条件
(一)选调单位、职位、选调人员的学历、年龄等要求见《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全县机关单位在编在岗、符合选调条件的公务员(不含公安干警)均可报名,但各单位新招录或新调入人员在政策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以及近三年内被所在单位选调的人员均不得参加此次选调。
(三)选调人员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广泛宣传,择优推荐。机关公务员也可以自荐,但报名前必须经过本单位同意。
报名人员填写《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1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于2019年11月26日下午5点30分前到县公务员局(县政务中心1524室)报名。
四、选调工作的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考试
1.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报考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小于2:1。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组织考察
根据选调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确定进入考察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考察组由选调单位和县委组织部组成,赴被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三)研究决定
考察组在综合分析人选条件、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等基础上,经研究,对能胜任选调职位的人员确定为选调人选,并办理调动手续;对不能胜任选调职位的人员,可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考察人员一次。
本通知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人:何兴胜;联系电话:0553-7877150。
中共繁昌县委组织部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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