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高质量“航道上的安徽”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水运比较优势,推动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加强我省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以交通强省建设为统领,以调整优化交通运输结构为方向,以促进水运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提升水运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为支撑,以协同推进长三角港航一体化发展为重点,以创新多元化投融资模式为保障,建设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水运体系,为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三地一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当好先行。
(二)主要目标。到 2025 年,水运基础设施功能显著提升,全省四级及以上航道里程达到2300公里、占全省航道通航里程的40%,基本形成“一纵两横五干二十线”内河航道主骨架;港口设计通过能力超过6亿吨,集装箱设计通过能力超过200万标箱;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大宗物资中长距离运输水运承担量显著增长,重点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2%以上,水运货运量占比提升1个百分点,高质量“航道上的安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