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计划
经批准,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共16名。其中蚌埠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5名,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1名,蚌埠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3名,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其他事业单位综合7名。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1.蚌埠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蚌埠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在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调。
2.根据人社部《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省人社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等精神,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其他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曾在基层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工作人员中选调。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规定回避关系岗位的选调,以及相关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要求:详见《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调按照以下环节依次进行:
(一)选调公告的发布
2016年12月1日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蚌埠人事人才网、蚌埠人事考试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2日—12月16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蚌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蚌埠市经济开发区曹凌路789号)。
4.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满证明(“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蚌埠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的,还须提供执业医师证原件和复印件、3年临床或医疗管理工作经历证明。报考蚌埠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的,还须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5. 选调计划数与各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如减少或取消岗位选调计划,将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取消选调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12月19日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6.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资格审查合格证明,于2016年12月20日工作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计划安排在2016年12月25日前,其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等。2016年12月27日前,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四)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2016年12月30日前,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1名出现相同分数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须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现具有人事决定权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及在编在岗证明,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按《面试通知单》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如因现所在单位不能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致使不能参加面试的,按照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面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实际操作技能、综合素质、管理能力以及潜能等。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采取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合成成绩按总分高低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如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相同,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六)体检与考察
每个选调岗位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事业单位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服务基层的工作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在面试同岗位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总递补不超过2次)。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聘用人员,并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选调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其他事业单位选调人员按照合成公布的总成绩排名优先选岗。选岗结束后,由各选调单位与选调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入编及工资转移等有关手续。
四、选调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部门对选调全过程进行监督。选调单位负责人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552--2045485;
监督举报电话:0552--2043071。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