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芜湖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修订版)》等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3年度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坚持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依法依规办事,采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选拔方式开展。
二、遴选职位计划、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职位计划
乡科级副职及三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职位计划19名(详见附件)。
(二)报名人员范围
1.本市县(市)区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
2.本市县(市)区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报名人员还应符合本轮机构改革期间严明干部人事纪律的有关政策要求。
(三)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2019年以来,任意一年理论测试成绩不低于当年全市测试成绩的前30%(报考人员可登录芜湖先锋网“理论测试分数查询端口”查询测试成绩和排名)。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选调生应符合基层锻炼的规定要求。
5.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报考所有职位均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报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以后出生)。
8.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不得报名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五)遴选职位其他条件说明
1.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社厅发〔2010〕59号文件计算,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基层工作期间借调上级部门等情形实际未在基层工作的经历,不能认定为基层工作经历。
2.报名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
3.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时间以正式任职时间(含试用期)计算,在本级机关借调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在同一层级不同机关的工作时间,按月计算(起、止月均可按1个整月计算),多段时间可以累计。
4.不得报名情形中的影响期、试用期、提拔任职时间等时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9月7日,服务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9月。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8月30日在芜湖先锋网(www.whxf.gov.cn)发布遴选公告及职位表、理论测试分数查询端口和网上报名端口。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拨打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与市委组织部公务员考录培训科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本次公开遴选采用报名人员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芜湖先锋网。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9月3日9:00至9月7日16:00。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与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职位要求相一致。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芜湖先锋网上进行,时间为9月3日9:00至9月9日16:00,分为“预审”和“复核”两个阶段。
(1)预审。市委组织部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及时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预审。报名人员应随时关注预审结果。通过预审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预审的,应于9月9日12:00前改报其他职位。
(2)复核。通过预审的,报名人员须从芜湖先锋网报名端口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23年度芜湖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理论测试)》(以下简称“报名表”),不得进行改动。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提交所在机关(单位),由所在机关(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党组(委)公章后,再将报名表报请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县(市)区委组织部应当切实履行把关责任,充分考虑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根据报名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报名表中的填报信息,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县(市)区委组织部公章;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同意或者推荐报名。报名人员须于9月9日12:00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转换为电子图片(彩色图片,jpg格式,尺寸为1000*1414像素,大小为1MB以内),通过报名系统上传。市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上传的盖章报名表进行复核,未上传的不予复核。
报名人员只进行网上填报或者预审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所在机关(单位)和县(市)区委组织部盖章报名表的,视为放弃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市委组织部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遴选计划数取消、核减及打印准考证
1.报名截止后,确认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者相应核减该职位计划数。
2.被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9月12日10:00—16:00在芜湖先锋网上,按报考条件自愿改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报考资格自动取消。
3.报名人员应于9月21日至9月22日从芜湖先锋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分为笔试、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均为100分。需要加试的职位在面试环节开展职位业务水平加试,时间安排在面试之前,满分为100分。加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告。加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面试合成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者面试合成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加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合成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时间为9月23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考场设在芜湖市,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阅卷完成后,由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并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报名人员可登录芜湖先锋网查看面试公告。面试人选从同职位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3:1。需要加试的职位,加试、面试人选从同职位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6: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或加试、面试人选。
面试前,市委组织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等。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个面试室7名考官,面试考官由市委组织部负责选派。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者等于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者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察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差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遴选计划数1-2人的,差额1人。拟遴选人选缺额的,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体检在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各遴选单位选调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试用和转任
1.公示。各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选,不唯分取人,并分别在芜湖先锋网、遴选单位网站和拟遴选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试用和转任。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办理试用、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拟遴选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其它事项
1.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记入报考人员诚信记录。
2.公示、试用期间拟遴选人选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3.在公开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出适当调整,确保各项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完成。
4.本次遴选工作由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53-3850779。
5.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553-3991125,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553-3991198。
6.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上述电话于报名期间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4_芜湖市2023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理论测试).xlsx
中共芜湖市委组织部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