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度芜湖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搭建省平台)》等规定,经11月5日体检,现将体检结论(见附件)等事项公布如下:
1.体检结论确定为“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程序,请考生等待考察单位通知。
2.体检结果确定为“进一步检查”的考生请于11月9日(星期四)上午8:00,持本人身份证,空腹到芜湖市人民政府(市政通路66号)南广场国旗杆下报到,办理体检进一步检查确认手续后,进行体检进一步检查。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的考生可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于11月10日(星期五)上午8:00,持本人身份证和书面复检申请书,空腹到芜湖市人民政府(市政通路66号)南广场国旗杆下报到,办理体检复检申请和体检复检确认手续后,进行体检复检。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请考生近期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附件:2023年度芜湖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搭建省平台)体检结论(一).xls
中共芜湖市委组织部
202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