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萧县2020年“雁归萧县”人才回引工程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县”战略,畅通县外在编在岗人才回乡建功立业渠道,解决“两地分居”和“子女在外”等实际问题,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雁归萧县”人才回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2.坚持缺编可进,服从调剂。
3.坚持综合考察,择优引进。
4.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对象
1.夫妻一方具有萧县户籍或为萧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县外公务员(参公人员,已登记备案)、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特指全额事业编制,含教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夫妻一方父母具有萧县户籍或为萧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县外公务员(参公人员,已登记备案)、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特指全额事业编制,含教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具有较强的基层适应性、相融性;
5.服从工作安排,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二)年龄、学历、职称要求
1.教师:男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以后出生,下同),女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以后出生,下同);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特级教师,省、市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市级讲师,省、市优质课竞赛一等奖获得者等拔尖人才,男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7月以后出生),女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中学教师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教师资格;小学教师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须具备幼儿师范或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中师及以上学历和相应教师资格。回引人员均须取得初级及以上职称。
2.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护理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县直医疗卫生机构回引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初级及以上职称或执业资格,护理人员须取得护师资格,临床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优先;乡镇医疗机构回引人员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初级及以上职称或执业资格。
3.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个人申请。有意向且符合回引条件的人员从萧县人民政府网及萧县先锋网)下载并如实填写《安徽省萧县2020年“雁归萧县”人才回引工程公务员(参公人员)申请表》《安徽省萧县2020年“雁归萧县”人才回引工程事业单位人员申请表》《安徽省萧县2020年“雁归萧县”人才回引工程教师申请表》或《安徽省萧县2020年“雁归萧县”人才回引工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本次申请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11日(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本次申请结束后,符合条件人员可随时向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提出个人申请,原则上每年5月份根据空编情况及报名情况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回引。
(二)资格审核。公务员(参公人员)到县委组织部办理申请调动手续,教师到县教体局办理申请调动手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县卫健委办理申请调动手续,其他事业单位人员到县人社局办理申请调动手续。
申请者将《申请表》(一式四份),报名人员(含父母或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或录用文件、聘书(复印件)等能证明本人及父母或配偶身份的材料交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资格审核贯穿于回引工作全过程,申请者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回引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回引资格。
(三)确定岗位。根据申请人员数量,按照缺编可进、对口安置、服从调剂的原则,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分别对符合条件人员提出安置岗位,并就安排意愿进行沟通。
(四)组织考察。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及拟接收单位等相关部门对符合条件、服从工作安排的人员进行考察,并形成书面意见。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调动人员的编制性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现实表现、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查阅本人档案,对申请者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五)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由县卫健委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示。对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回引条件的,取消相关人员回引资格。
(七)办理手续。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回引手续。
五、安置原则
1.坚持身份相符、人岗相适、对等对口、空编安置原则。公务员安排到行政机关工作,参公人员安排到参公单位工作,事业单位人员安排到事业单位工作;相应单位无空编的,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空编的同层级、同性质的单位工作。
2.原则上按原任职务、职级安排工作岗位,没有相应岗位空缺的,保留原待遇不变,待相应岗位空缺时,直接研究任用;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空缺的,首次聘用时可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聘在相应岗位。
3.原则上原在市直、县(区)直单位工作的安排到县直单位工作,原在乡镇工作的安排到乡镇工作,原在农村工作的安排到农村工作。
4.教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请人在农村学校、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根据个人意愿,可优先安排到户口所在地工作(城关镇及超编单位除外)。
5.凡与学校、医院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安排到该学校、医院管理岗位;与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安排到该单位。
6.确有急需或有专业特长的紧缺人才及相应单位无空编的,服从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调剂安排。
六、其他事项
1.公务员(参公人员)回引方面问题请咨询县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557-2201808;办公地址:萧县龙城镇大同街138号萧县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综合管理股;
2.教师回引方面问题请咨询县教体局,联系电话:0557-5023437,0557-5022282;办公地址:萧县龙城镇顺河路萧县县委党校西面萧县教体局人事股;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回引方面问题请咨询县卫健委,联系电话:0557-5038611;办公地址:萧县龙城镇虎山路中段萧县卫健委人事教育与内审股;
4.其他事业单位人员回引方面问题请咨询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557-5027073;办公地址:萧县龙城镇大同街138号萧县人社局事业股。
5.在回引期间,报名人员应时刻关注在萧县人民政府网、萧县先锋网发布的回引公告信息,凡不能按时参加考察、体检等,或在回引要求的时限内不能办理相关回引手续的,按放弃录用资格处理。在回引期间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无法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承担。
6.县纪委监委对回引工作全程监督,对违反回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57-5028419。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2.《安徽省萧县2020年“雁归萧县”人才回引工程公务员(参公人员)申请表》.docx
3.《安徽省萧县2020年“雁归萧县”人才回引工程事业单位人员申请表》.docx
4.《安徽省萧县2020年“雁归萧县”人才回引工程教师申请表》.docx
5.《安徽省萧县2020年“雁归萧县”人才回引工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表》.docx
萧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