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热点链接
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深化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从加强知识产权法规制度建设、深化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等8个方面,提出37项具体举措,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共同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
该意见明确,统筹推进《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立法,制定《安徽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等规章制度;推进市域、县域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国家级试点,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纳入地方法治政府相关考核和整体部署;完善我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推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与复议、诉讼、仲裁等工作衔接;加强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共享;支持和引导公证机构为企业、科研院所和发明创造权利人的技术研发、技术改造等活动提供公证服务;推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安徽分中心和工作站建设,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
此外,该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建立常态化会商沟通机制,推进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特殊标志、行政裁决、行政执法、仲裁、公证、调解、法律服务等环节的信息沟通和共享,依法平等维护各类企业和权利人的知识产权。同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深度解析
★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内涵
知识产权保护,一般是指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一般认为它包括版权(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版权(著作权)是指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工业产权则是指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名称或原产地名称等在内的权利人享有的独占性权利。自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颁布之后,我国陆续出台了《商标法》、《专利法》、《技术合同法》、《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文件。
★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只有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才能完善现代产权制度、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高质量发展,只有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依法对侵权假冒的市场主体、不法分子予以严厉打击,才能提升供给体系质量、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只有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净化消费市场、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才能实现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只有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才能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安全,只有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才能有效保护我国自主研发的关键核心技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主要目标
到2025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进一步凸显,品牌竞争力大幅提升,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3%,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5%,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达到3500亿元,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上述指标均为预期性指标)。
到2035年,我国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跻身世界前列,知识产权制度系统完备,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创业蓬勃发展,全社会知识产权文化自觉基本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的国际合作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基本建成。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形势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知识产权法规制度体系逐步完善,核心专利、知名品牌、精品版权、优良植物新品种、优质地理标志、高水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高价值知识产权拥有量大幅增加,商业秘密保护不断加强,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的利用水平稳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果、运用效益和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大幅提高,涌现出一批知识产权竞争力较强的市场主体,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有力保障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进入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更加凸显。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回应新技术、新经济、新形势对知识产权制度变革提出的挑战,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改革发展,协调好政府与市场、国内与国际,以及知识产权数量与质量、需求与供给的联动关系,全面提升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大力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对于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主要成效
一是知识产权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新修订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顺利实施。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草案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的专利审查政策标准持续完善。二是知识产权大国地位牢固确立。截至2023年9月,我国有效发明专利和商标拥有量分别达到480.5万件、4512.2万件;2022年著作权年登记量达635.3万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4年位居世界第一。我国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的排名达到第12位,拥有的全球百强科技创新集群数量首次跃居世界第一。三是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持续加强。制定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专利开放许可等制度加快落地。专利密集型产业和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别达到12.44% 、7.41%,有力促进了经济高质量发展。四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建立高标准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布局建设了103个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启动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五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明显提升。启动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专利、商标电子申请率均超99%,作品著作权登记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实现网上办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实现省级层面全覆盖。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实现“应开放尽开放”。六是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不断深化。推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华设立中国办事处和上海仲裁与调解中心,合作建设101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持续深化“一带一路”、中美欧日韩、金砖国家、中国-东盟、中国-中亚、中非等多双边知识产权合作。推动实现244个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完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知识产权相关内容履约。
★安徽知识产权工作成绩
全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245.61亿元,同比增长101.3%,居全国第5位。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0.6件,同比增长17.2%;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10.12件,较“十三五”末增长153.6%。
今年以来,安徽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设立安徽省知识产权交易所,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三年专项行动,高校院所存量专利盘点完成率100%,参与高校院所存量专利盘活企业数量居全国首位。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三年行动,建设合肥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打造“科大硅谷”知识产权保护样板区,省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办理专利快速预审3124件。处理知识产权纠纷2007件,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102件。开展市域县域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国家级试点,审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159件。发布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培育名录,探索建立我省知识产权鉴定工作体系。新增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4件。开展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审核发放登记证书46件。在全国率先组建安徽TISC联盟、实现市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节点全覆盖,14个国家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重要网点实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
★全省开展“守护知识产权” 专项执法行动
5月11日,省市场监管局部署自即日起至2025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持续深入推进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领域执法,聚焦重点产品、重点领域、重点市场、重点环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知识产权,为安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专项行动突出“守护品牌”和“守护地理标志促进乡村振兴”两个主题,加强重点产品执法,助力消费市场提质升级,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食品、家用电器、汽车配件等日用消费品为重点,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提高消费品质,增强消费信心;加大地理标志执法力度,助力乡村振兴,聚焦初级农产品、加工食品、道地药材、传统手工艺品等,严厉打击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行为,维护地理标志声誉和品牌价值,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兴旺;加大商标专利执法力度,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坚持平等保护内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严厉打击侵犯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行为;加大商标专利申请及代理的执法力度,助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规范发展,集中力量打击商标专利申请及代理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商标、专利申请及代理行为,推动知识产权全链条提质增效;加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助力科技强省建设,聚焦产业转型升级,严厉打击侵犯“三首”产品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发挥知识产权执法在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绿色环保等新领域新业态发展中的作用。
专项行动将加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强化部门协作,严厉查处跨境、链条化制售侵权商品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智慧监管作用,加快推进我省行政处罚信息系统的运用;探索建立由高校教授、专家学者、知名律师等组成的专家库,为执法提供法律咨询和专业技术等方面服务,探索建立专家意见书制度;围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集中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侵权假冒行为,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安徽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专项执法 严打侵权假冒行为
2024年5月14日至2025年底,安徽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持续深入推进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领域执法。
安徽省开展的“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突出“守护品牌”和“守护地理标志促进乡村振兴”两个主题,聚焦重点产品、重点领域、重点市场、重点环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知识产权。
在加强重点产品执法助力消费市场提质升级方面,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食品、家用电器、汽车配件等日用消费品为重点,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加大地理标志执法力度,助力乡村振兴。聚焦初级农产品、加工食品、道地药材、传统手工艺品等,严厉打击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行为,维护地理标志声誉和品牌价值,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兴旺。
加大商标专利执法力度,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坚持平等保护内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严厉打击侵犯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行为;加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助力科技强省建设。聚焦产业转型升级,严厉打击侵犯“三首”产品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发挥知识产权执法在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绿色环保等新领域新业态发展中的作用。
专项行动将加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强化部门协作,严厉查处跨境、链条化制售侵权商品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智慧监管作用,加快推进安徽行政处罚信息系统的运用;探索建立由高校教授、专家学者、知名律师等组成的专家库,为执法提供法律咨询和专业技术等方面服务,探索建立专家意见书制度;围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集中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侵权假冒行为,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的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实施,认真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要求,发挥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司法行政机关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着力建设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制度,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的工作内容
(一)加强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统筹推进商标、专利等领域立法工作,积极推进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修改进程。加强地理标志等领域立法,健全专门保护与商标保护相互协调的统一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加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规修订研究论证。推动研究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在知识产权执法领域全面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深入落实没收违法所得、情节轻微不罚、首犯不罚、没有主观过错不罚、司法行政双向移送等新规定,共同推进商标、专利执法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又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
(二)推进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联合印发实施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相关政策文件。研究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法律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行政裁决制度,突出行政裁决制度优势。落实行政裁决权利告知制度,优化行政裁决程序流程。完善行政裁决考核机制,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纳入地方法治政府相关考核和整体部署,加强对行政裁决工作的政策引导和业务指导。推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共同探索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改革试点,推进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加大行政裁决执行力度,推动建立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推动实施裁诉衔接工作。
(三)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化解社会共治。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提升知识产权领域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质效,妥善化解知识产权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积极推动设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联合印发实施加强知识产权仲裁工作的政策文件。鼓励、支持仲裁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业务,推进知识产权仲裁专家库建设。推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与复议、诉讼、仲裁等工作衔接。加强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共享。推动开展知识产权领域法律服务和维权援助资源共享、有机衔接。规范发明创造和(重大)技术革新认定工作,认真落实监狱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有关减刑假释、“立功表现”和“重大立功表现”等规定。
(四)发挥鉴定公证机构支撑作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贯彻《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培育,健全知识产权鉴定标准体系。司法行政机关加强登记管理范围内涉及知识产权鉴定相关的鉴定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研究规范知识产权鉴定准入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对知识产权鉴定机构从业情况的反馈机制。强化知识产权鉴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知识产权鉴定项目和案卷质量评查,规范执业道德、严格行业惩戒。支持和引导公证机构为企业、科研院所和发明创造权利人的技术研发、技术改造等活动提供公证服务,对市场、电子商务、展会中侵犯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加强对权利人以协议、遗嘱、赠与等方式使用、传承知识产权的公证服务工作。探索对有给付内容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