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局机关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重庆市江津区商务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二、选调名额
行政及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其中:行政编制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1名,事业编制2名(商务局现空缺八级职员1个,空缺八级专技及以下2个)。报名人数与选调职数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时,相应减少选调名额。
三、选调范围
重庆市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人员方可报行政编制(区内可以放宽到参照公务员法登记的在编人员);重庆市正式在编在职事业编制人员方可报事业编制。
四、选调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行政管理、中文、法律等专业优先。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德才兼备,立场坚定;公道正派,敢于担当;勤奋敬业,甘于奉献;作风严谨,廉洁奉公。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身体健康。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 正在党纪、政纪处分限制期限内的;
4. 其他不适宜报考的。
五、选调程序
采取初选、复选和考察相结合。按选调人数1:2确定进入复选人选。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选调人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7月24日。
2.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邮箱362379357@qq.com(报名资料原件在复选环节查验)。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填写《重庆市江津区商务局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并附上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电子件。联系人:王柏群,联系电话:81220485,81220467。
3.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
通过初选的人员由重庆市江津区商务局组织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按选调人数1:2择优进入考察。
(三)考察
根据选调应试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位1:1的比例等额确考察(其中笔试、面试不及格的不纳入考察),并提供近两年内由三甲及以上医院提供的体检报告,由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商务局党组进行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根据考察情况,择优选调。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确定拟选调人员和公示
经党组会会议审定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分别在所在单位和区商务局公示5个工作日。对最终确定的选调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将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人事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
本简章由重庆市江津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江津区商务局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