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我区财政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和《重庆市开州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试行)》(开州委办发〔2017〕6号)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重庆市辖区内(不含开州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公开遴选(选调)开州区镇乡(街道)财政所事业单位、开州区财政局所属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一、名额和岗位
本次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共45名,其中:公开选调开州区镇乡(街道)财政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公开遴选开州区财政局所属参公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5名。
具体遴选(选调)名额、岗位等详见《开州区2017年公开选调镇乡(街道)财政所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和《开州区2017年公开遴选开州区财政局所属参公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职位一览表》(见附件2)。
二、对象范围
1.公开选调开州区镇乡(街道)财政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对象范围:面向重庆市辖区内(不含开州区)现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公开选调。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渝人社发〔2008〕2号)“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在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工作的,应根据新调入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重新确定其岗位等级”的规定,选调到镇乡(街道)财政所的人员,须根据调入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及使用情况,由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新确定调入人员的岗位等级。
2.公开遴选开州区财政局所属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的对象范围:面向重庆市辖区内(不含开州区)的现在编在岗且已登记备案的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进行公开遴选,本次公开遴选职位遴选调入后的职务确定为科员。
三、遴选(选调)基本条件
1.模范遵纪守法,思想素质好,组织观念强,具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报考镇乡(街道)财政所,须具有1年及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报考开州区财政局所属参公单位,须具有2年及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
3.在编工作期间的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因试用期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确定等次”的除外)。
4.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遴选(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截止现场报名开始之日,已具备遴选(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资格条件,其中,专业名称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6.现编制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均同意报考。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选调):
报考时不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内的;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属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转任(调动)有限制性规定的;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不得参加遴选(选调)的。
四、遴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9日—11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遴选(选调)岗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4楼(开州区汉丰五校斜对面)。报名联系电话:023-52218882。
3.报名资料。现场报名时,考生须同时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相关职称(职业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须在学信网、学位网上验证);
(2)本人准确填写并贴上近期同底彩色照片的《开州区2017年公开遴选(选调)财政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
(3)现编制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组织(或人事)部门核实并签章的《相关情况及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见附件4)。
4.相关事项
(1)本次实行考生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报名时,考生须诚信报考,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和真实提供报名资料,如因考生不诚信或隐瞒相关报名信息、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等被取消遴选(选调)资格,后果考生自负。
(2)考生的报考年龄、报考所需工作经历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之日。
(二)领取《准考证》
请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17年12月1日下午14:00—17:00时,持本人报名时的有效身份证,到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4楼(开州区汉丰五校斜对面)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影响遴选(选调)考试的,责任考生自负。
(三)遴选(选调)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岗位遴选(选调)名额与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为1:3。未达笔试开考比例的,则相应递减遴选(选调)指标至笔试开考比例(经计算出现小数的,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的公开遴选(选调)。
笔试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日,上午9:00正式开始笔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科目为《适岗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岗位匹配和岗位适应能力。
2.面试。面试比例【岗位遴选(选调)指标与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之比】为1:1.5 (其中开州区财政局所属参公单位各遴选岗位的面试比例为1:2) 。根据遴选(选调)指标和面试比例,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若进入面试环节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签字确认。面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选调)环节。
截止面试开始的前一日上午10:00时,因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其他原因导致面试人员缺额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四)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遴选(选调)指标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若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的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并列,则由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并列人员加试一次,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的具体时间和体检集中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4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规定实施。体检医院按照《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11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遴选(选调)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除按规定只能当场复检、当日复检的项目外,对其他不合格项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选调)资格。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五)选岗
镇乡(街道)财政所的具体选调单位和选调人员数量,于面试前在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 kxhrss.gov.cn,网址下同)上公布。根据镇乡(街道)财政所选调指标,由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开州区财政局,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具体单位(即“选岗”)。若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选岗。考生选岗并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换选调单位。选岗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开州区财政局所属参公单位的考生,经考察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报考具体单位进行遴选调入,不再进行选岗。
(六)考察
体检合格并选岗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开州区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开州区财政局、相关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选调)职位的适应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考察。考察组全面审查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并再次复审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和报考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遴选(选调)环节。
(七)公示和办理转任(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和报考资格条件复审情况,由开州区人力社保局对拟遴选(选调)人员在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遴选(选调)的,确定为遴选(选调)人员,由开州区人力社保局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转任(调动)手续。遴选(选调)人员须在调入单位至少服务满5年才能申请区内、区外流动。
四、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选调)财政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犯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选调)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其他事项
1.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时间,以及进入笔试环节、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和其他相关事宜,在重庆市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和发布。
2.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全天候畅通。
3.本次遴选(选调)各环节若出现缺额情形,除规定环节可递补外,其他环节一律不予递补。
本简章由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12388(开州区纪委)
咨询电话:023—52218882(开州区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