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丰都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管理办法》等3个人事调动配套文件的通知(丰人事领导小组〔2017〕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考调)工作人员。
一、遴选(考调)原则及方式
本次遴选(考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遴选(考调)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考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遴选(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详见《丰都县2018年第2次公开遴选(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遴选(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经本单位及乡镇街道或主管部门同意后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丰都县内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报考行政机关的人员应具有公务员身份;
2.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限;
3.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调动一个单位后重新计算工作年限,乡镇公务员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的同时需在乡镇机关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4.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5.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遴选(考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考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或离开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最近3年公开遴选(考调)考试中,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后无故放弃或违反考试纪律处于禁考期的;
6.其他有关情形。
(三)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文化程度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8年4月20日。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县人力社保局303会议室。
报名咨询电话:70605626,70605625
(三)报名要求:
本次遴选(考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遴选(考调)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遴选(考调)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报考人员完善《丰都县2018年第2次公开遴选(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遴选(考调)条件要求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近五年年度考核确认书复印件(即2013—2017年)(若工作不足五年则提供所有年度考核确认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到报名地点由遴选(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遴选(考调)对象。报名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各遴选(考调)岗位拟遴选(考调)名额与实际报名人员须达到1:2方能开考,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遴选(考调)名额至规定比例,不能递减的,取消遴选(考调)。
(四)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准考证时间见“丰都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www.cqfd.gov.cn)上予以公告。
五、考试
同一岗位拟遴选(考调)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5(含1:5)的只面试不笔试,拟遴选(考调)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5的实行笔试加面试进行。笔试和面试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测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相关知识水平等,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丰都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www.cqfd.gov.cn)上予以公告,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加分
对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每获优秀等次一次加1分,总加分不超过3分。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丰都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www.cqfd.gov.cn)上予以公告。
面试人选按拟遴选(考调)岗位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进行。
实行笔试的岗位,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所有人员均进入面试,不递减遴选名额。
只面试不笔试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对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报考人员在面试成绩中每获优秀等次一次加0.5分,总加分不超过1.5分。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六、遴选(考调)总成绩计算方式
实行笔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只面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
七、考察
考察由遴选(考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主要考察拟遴选(考调)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统一考察,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试总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
按遴选(考调)单位、岗位及名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若进入考察人员最后一名的总成绩并列时,则全部进入考察环节。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丰都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www.cqfd.gov.cn)上予以公告。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考调)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遴选(考调)工作是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单位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遴选(考调)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和遴选(考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在整个遴选(考调)工作中,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此项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监督电话:70605688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