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努力构建“人才到基层去、干部从基层来”的培养选拔链,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县机构编制人事委员会编制人事会议纪要〔2017〕4号文件要求,决定公开遴选高唐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
一、遴选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岗位
本次共遴选3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高唐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名,高唐街道文化服务中心1名。具体岗位信息见《巫山县2018年7月公开遴选高唐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我县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符合身份性质、符合遴选岗位条件的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除外)。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一览表》。
(三)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近三年内病假累计超过半年或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及以上的;
5.近三年内有违法乱纪行为受到治安、刑事处罚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6.近三年内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不合格(不称职)或不定等的;
7.品行表现差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4日(8:30-12:00,14:30-17:00)。
2.报名地点:见附件。
3.资料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巫山县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等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4.收费标准:按渝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每科收费50元。
5.报考比例:拟遴选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2的比例,若某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形成竞争,则笔试总成绩达到当日其他岗位进入考察人员最低成绩方能进入考察。如所有岗位均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方能进入考察。
6.领取《准考证》:2018年7月24日17:00后在报名点确认报考单位及岗位后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的,须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逾期不领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及管理基础知识》,分值100分(综合基础知识、管理基础知识各占5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18年7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3.笔试总成绩=《综合及管理基础知识》成绩。
五、考察
根据考调单位所设遴选岗位人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学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以参加工作时间在前的人员为考察人选。
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调动
(一)公示。对考察合格人员情况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调动。凡公示无异议者,按照相关规定完善调动手续,重新签订聘用合同。考调人员职务根据调入单位岗位实际予以重新聘任。
七、工作纪律
公开遴选工作须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遴选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