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组织开展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
一、遴选名额和职位
本次共遴选公务员13名,具体职位及相关资格要求详见《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情况一览表》(附件2)。
二、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本县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三级主任科员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
(4)具备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应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现单位工作2年以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报名相关时间的计算
工作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取得学历学位和年龄等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4月28日。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8日,上午9:00 --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行政中心11楼1121会议室。
3.报名所需证件和材料: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加分证明材料、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的《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1)。
4.报名资格审查:由遴选单位负责,与报名同步进行。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
5.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21年5月21日上午9:30-12:00在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县行政中心11楼1116室)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务事项见《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3:1,参加考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或取消遴选职位指标。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法律、经济、科学技术、公文写作等,分值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含加分)。
下列情况可享受加分,并纳入笔试成绩:对2018年-2020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的,每获一个优秀等次加1分。
笔试成绩及加分情况通过秀山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2.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比例为3:1,按照规定比例,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可降低比例至2:1。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三)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考察比例为2:1,按照规定比例,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若进入考察最后一名的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岗位匹配度、政治业务素质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遴选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以及后续各环节出现缺额的,均不递补。
考察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试用
根据考察情况,由遴选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通过秀山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对拟遴选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试用两个月。试用期间,拟遴选人员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待遇不变。遴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疫情防控
在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犯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简章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76672890
附件: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