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拓宽区内公务员有序流动途径,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及《涪陵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试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有关规定,根据工作安排,决定面向区内组织开展2019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具体职位见《涪陵区2019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
区内乡镇(街道)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的乡科级正职及以下职务人员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人员;区内(不含中、渝在涪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已进行登记备案、在编的乡科级正职及以下职务人员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区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生除外)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大学生村官服务期计入服务年限),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时间不得少于2年。
3.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计算至2019年7月。年龄时间计算至2019年7月31日,例如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是指1983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及党纪政纪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机关的遴选职位、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职位表》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二)报名时间
2019年7月31日—2019年8月2日12时前。
(三)报名方式
采取单位集中报名的方式。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申请,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集中填报《涪陵区2019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花名册》(附件3),并于2019年8月2日16时前将加盖单位党组织印章的纸质件1份报送至区委组织部713办公室,同时将电子件通过党政内网发送至区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区委组织部将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8月3日—2019年8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地点:区委组织部8楼会议室。
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涪陵区2019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审查表》(附件4)和《诚信承诺书》(附件5),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红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用于资格审查表1张、准考证2张)。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当场领取《准考证》,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遴选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部分职位需加试《业务水平测试》,由各遴选机关负责组织,主要测试遴选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具体情况详见《职位表》。
《综合能力测试》和《业务水平测试》分值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由组织部门统一划定。
遴选指标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组织部门同意后可放宽至1:2。低于1:2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遴选指标。
《综合能力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业务水平测试》应在《综合能力测试》结束后当日下午组织进行,考试地点由各遴选机关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区政府网站(http://www.fl.gov.cn/Cn/)公告公示栏或关注“涪陵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成绩查询”栏查询笔试总成绩和参加面试人选名单。进入面试人员需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个工作日内,到区委组织部713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面试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岗位匹配、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分值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遴选指标与面试人数比例为1:2。低于1:2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低于1:1的,则相应递减遴选指标。
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折算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于面试结束当日在面试地点张榜公布,考生可于面试结束当日20:00后,在区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或“涪陵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成绩查询”栏查询考试综合成绩。
无《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考生总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有《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考生总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40%+《业务水平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从面试合格人选中依据考生总成绩按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以遴选指标1:1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则依次以《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上述各项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照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时间及地点由区委组织部另行确定通知。
报考人员或者遴选机关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其缺额根据遴选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本公告确定体检人选的原则处理。
(二)考察
在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下,各遴选机关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查验学历学位,核实公务员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对考察合格拟确定为遴选人选的,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遴选的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遴选资格。
七、纪律要求
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72813165
监督电话:72813171
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组织部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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