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十四五”时期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对带动脱贫人口增收致富、促进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激发振兴发展内生动力、推动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具有重要意义。为建立健全消费帮扶长效机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0部门《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促进脱贫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聚焦重点,统筹兼顾。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要任务,以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为重点,兼顾其他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确保不出现大面积滞销卖难、不出现规模性返贫。
(二)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继续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系统谋划,高位推动,定期调度,长期坚持。进一步突出市场导向,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持续提升市场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