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河道采砂禁采区和禁采期的公告
为加强我市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和通航安全,根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长江上游干流宜宾以下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20—2025年)》《重庆市重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21—2025年)》有关规定,现将我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开采砂石(以下简称采砂)的禁采区和禁采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道名录
长江、嘉陵江、乌江、涪江、泥溪河、磨刀溪、渠溪河、龙溪河、綦江、龙河、汤溪河、长滩河、大宁河、湾滩河、梅溪河、郁江、花园河、小江、普里河、阿蓬江、中井河、细沙河、黎香溪、油江河、黑水滩河、璧北河、梁滩河、土主河、大洪河、蒲河、藻渡河、干河沟等32条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