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热点链接
重庆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最后一道关口,肩负着维护长江上游地区河库健康的重大使命。至2021年底,重庆全面推行河长制五周年。五年来,重庆深入实施“一河一长”“一河一策”“一河一档”,推动河流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多头管”到“统一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管理保护机制。
二、命题预测
1.结合给定材料,归纳总结重庆高在加速推进“河长制”,建设生态文明重庆样板工作中的主要经验做法,并提出下一步对策建议(400字)。
2.渝北区人民政府拟召开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市级总河长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下一步全区河长制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请结合给定材料,起草一份会议通知(300字)。
3.五年来,重庆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创新管河、护河、治河举措,加快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重庆河长制工作正从“有名有责”向“有能有效”转变。请你谈谈对“河长制”的认识(400字)。
4.重庆政府拟召开新闻发布会,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介绍重庆市全面推行河长制五年来的有关情况,接受记者提问。你是市水利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请为局长起草一份新闻发布会发言提纲(500字)。
5.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河长制工作,重庆市拟制定《贯彻落实〈重庆河长制条例〉实施方案》。假如你是市政府办工作人员,请你撰写方案中第四部分:加强保障深入落实的主要内容(600字)。
6.请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强化‘上游意识’,勇担‘上游责任’,守护‘一江碧水、两岸青山’”写一篇对策性文章(1200字)。
三、理论原点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国江河湖泊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工作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组织体系
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河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县级及以上河长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具体组成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
★工作职责
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主要任务
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强化地方各级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节水优先,全面提高用水效率,水资源短缺地区、生态脆弱地区要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切实监管入河湖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
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完善入河湖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排查入河湖污染源,加强综合防治,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港口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优化入河湖排污口布局,实施入河湖排污口整治。
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加强水生态修复。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大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对三江源区、南水北调水源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实行更严格的保护。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湖生态环境。
加强执法监管。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河湖动态监管。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抓紧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安排,到2018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
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强化考核问责。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县级及以上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加强社会监督。建立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湖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四、地方实践
★工作成绩
(一)聚焦体系构建,管河治河由“九龙治水”到“河长主治”
1.“一河一长”全面覆盖
全面建立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河长体系,分级分段设河长1.75万余名,实现“一河一长”“一库一长”全覆盖。
2.工作机构全面建立
设立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河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级副总河长担任,进一步强化河长制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3.巡河查河全面落实
市双总河长率先垂范,以暗访随访等方式带头巡查长江、嘉陵江等河流56次,21位市级河长巡河242次,带动全市各级河长通过明查暗访、跨界联合、智能巡查等方式开展巡河288万余人次,统筹协调解决河流管理保护问题5.8万余个。
(二)聚焦责任压实,管河治河由“被动推进”到“主动担当”:
1.完善制度强化保障
印发《河长制工作规定》,建立河长巡查、河长会议等多项工作机制。印发《强化河长履职尽责的实施意见》,明确河长履职关键环节。在全国率先颁布河长制地方法规《重庆市河长制条例》,将河长制实施纳入法治化轨道。
2.督查考核压实责任
在全国率先建立河长民主生活会述职制度,严格落实河长责任追究制度,因河长制工作履职不到位受到约谈、通报、问责的累计1000余人次。
3.表彰先进激励实干
启动全市市级示范河流创建工作,市河长办联合市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评选“最美河湖卫士”10名,表彰河长制工作先进个人(单位)150个,最美护河员400个、标兵单位50个、最美河流管护集体30个,营造河流管护创先争优良好氛围。
(三)聚焦协作联动,管河治河由“各负其责”到“协同共治”:
1.流域共治
与周边省份各级累计签署相关协议96份,共同推进跨省市河流联防联控。各区县也深化协同联动,共管跨界河流。梁平、长寿、垫江建立龙溪河流域联防共治机制,常态化交叉检查、督促问题整改。沙坪坝、北碚、重庆高新区对梁滩河实施全流域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
2.部门合治
市双总河长每年签发《河长制工作要点》,重点任务落实到部门,环保、住建、水利、农业农村、交通等部门紧密协作,联合开展非法采砂打击、黑臭水体整治等专项行动30余项。
3.“四长”同治
实行“河长+检察长”,加强对河流管理保护的法律监督。
实行“河长+警长”,重拳打击水域乱采、乱排、乱捕等违法行为,立案侦查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6260起,办理非法捕捞刑事案件3899起。
实行“河长+民间河长”,2.3万余名“河小青”“巾帼护河员”上岗履职。
实行“河长+督导长”,500余名人大代表助力河长制落实,38个区县政协委员开展“跨区联动”明察暗访。
(四)聚焦系统治理,管河治河由“末端管控”到“全域统筹”:
1.加强水资源保护
始终紧盯用水、分水、供水、管水等关键环节,2020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下降37%和61%,连续四年获得国务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优秀等次。
2.加强河库水域岸线管护
全面完成重要河段岸线划界和岸线管理保护规划。节约集约利用岸线资源,清理整治长江干流岸线违法违规利用项目460个,整治河道“清四乱”问题1500余个,整治非法码头173座,取缔、拆解餐饮船舶138艘,累计腾退收回、规范整改岸线153公里。
3.加强水污染防治
全市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改造长度较2016年提升3270公里,化肥、农药使用量较2016年累计下降率分别达到6.58%和7.95%,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4.加强水环境治理
城市建成区48段黑臭水体实现“长治久清”,成为全国首批20个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之一。龙河丰都段成功创建全国示范河湖。去年长江干流重庆段国考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Ⅱ类,全市纳入国家考核的42个断面水质优良比例首次达到100%,较2016年河长制实施之前提高11.9个百分点。
5.加强水生态修复
推进长江、嘉陵江、乌江等流域国土绿化和森林资源保护,营造林2993万亩,退耕还林375万亩,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935平方公里,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4.5%,增殖放流鱼类种苗近1亿尾。
★主要工作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1.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各级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
2.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
3.严守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持节水优先,全面提高用水效率,生态脆弱地区要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
4.严守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切实监管入河库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库排污总量。
(二)加强河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1.夯实河库管理保护基础工作。开展河库调查,公布河库名录,依法划定河库管理范围,设立界碑。
2.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水域岸线等生态空间管控,确保区域内水域面积占补平衡。落实规划岸线功能分区管理要求,完善部门联合审查机制,严格执行涉及河道岸线保护和利用建设项目审查审批制度,切实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
3.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全面实施河道采砂规划,严格执行禁采区、禁采期规定,保障河势稳定。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