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安排,现将开展现场资格审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5月14日9:30—12:00。
地点: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黔江区正阳街道正舟路南段470号)421室
二、携带资料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持下列证明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①准考证;②网上报名通过后的报名信息表;③《报名推荐表》原件;④本人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⑤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⑥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职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考生自愿放弃现场资格审查的,需于5月13日下午17时前提供纸质声明原件。
请考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取消遴选资格。
请考生保持电话通畅,及时接听电话,以免错过重要通知。如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
联系人:冉一辰,联系电话:79246613
附件: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2024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