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有关规定,按照《重庆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二十条措施》等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垫江县内组织开展202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和职位
本次计划遴选公务员33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度垫江县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县在编在岗的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报名人员应符合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现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选调生的基层锻炼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不足5年的按照实际工作年限审核年度考核)。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及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取得学历学位和执(职)业资格等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0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2024年10月12日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其他人员,未在新调入本单位(含派出机构)最低服务年限满2年及以上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公开遴选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名人员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须在现场报名时提供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经垫江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方可报名。
(二)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10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科429室(重庆市垫江县桂溪大道南段208号)进行现场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30K及以下);
3.《2024年度垫江县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1份;
4.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1份。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遴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10月18日上午9:00-12:00到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科429室(重庆市垫江县桂溪大道南段208号)领取本人《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与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人员需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面试总成绩按照面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分别占70%、30%的比例合成;没有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面试成绩即为面试总成绩。
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递减遴选名额,不能形成差额的,取消职位。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10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遴选职位设置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一般不低于3: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垫江县委组织部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低于2:1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遴选指标。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要求: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面试后,各环节均不开展递补。
五、考察
考察实行差额考察。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考察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差额考察。
考察由县委组织部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时,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事、纪检监察机构等意见。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或查询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确定拟遴选人员和公示
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确定后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手续;对反映存在问题并查有实据且影响录用的,取消遴选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八、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报名联系人:寇老师,联系电话:74503118
中共垫江县委组织部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