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干部选拔交流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增强干部队伍活力,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干部到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本次遴选共14名干部,分别为:(1)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科员4名(公务员身份);(2)市纪委派驻纪检组职员10名(事业干部身份)。
二、遴选人员条件
1.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工作积极进取,勤奋敬业;遵守组织纪律,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4.2016年1月31日前参加工作,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不受限制;
5.参加遴选人员的身份应符合遴选职位所需身份要求。其中,公务员、群团参公、事业参公人员可报名事业岗位,但须放弃公务员(或群团参公、事业参公)身份,转为事业干部;
6.市直部门、镇(街道)公务员(含选调生)应符合上级对最低服务年限(截至2018年1月31日)的相关规定。镇(街道)干部(含选调生)应有1年以上的驻(下)村(社区)工作经历;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试用期除外),没有受过效能告诫、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8.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三、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将文件精神传达至每一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干部。各单位可推荐符合上述条件的优秀人选参加遴选,符合报名条件的干部可自主报名。报名者只能选择报名1个职位。报名时间截止2018年1月15日(星期一)下午17:30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晋江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公开遴选干部报名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材料报送至市纪委组宣部,联系电话:0595-85682757。
2.资格审查。市纪委将通过走访了解、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参加遴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的人数与遴选职位职数的比例须不少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相应比例等比例减少遴选职位名额,直至取消遴选。
四、遴选方法与步骤
1.笔试。参加遴选人员以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写作材料,主要测试报考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100分,按60%比例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2.面试。按照公务员和事业干部的笔试成绩分别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即兴演讲、现场答题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素养、分析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履行职责等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按40%比例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3.考察。根据参加遴选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分数×60%+面试分数×40%)确定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及群众公认程度。干部本人明确表示放弃遴选入闱资格的,须提交书面弃权声明,取消录用资格。其出缺名额,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并另行组织考察。
4.研究。市纪委常委会按照考察人选的考试、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调入人员名单。
5.公示。拟调入人员在市纪委监委机关及干部所在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6.录用。根据公示情况,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调入人员,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遴选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由市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中共晋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