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防汛、抗旱、安监、救援等应急工作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参照《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暂行办法》(冀组发〔2015〕3号)《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冀办发〔2014〕40号)有关规定,经县委同意,决定在全县在职公务员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计划选调县应急管理局公务员10名。
二、选调范围
全县公务员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需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优先选调水利、防汛、抗旱、紧急救援、安全生产监管、计算机、机械制造、化工等专业或或实际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且年龄可放宽到37周岁以下;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以上涉及年限计算,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岀结论的;
4、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6、干部档案造假、或“三龄二历一身份”等主要信息存疑的。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在干部科公共邮箱下载并填写《宁晋县应急管理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邮箱:gbk4248@163.com;密码:zzb5884248),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明确同意报考的意见,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含电子版),每人限报1个职位。
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科(政务服务中心1007室)
(二)资格审查。根据个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由县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由县委编办对报名人员编制情况进行审查,报名材料不全或与选调条件不符者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比选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安全生产监管、紧急救援业务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范围主要包括: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紧急救援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从笔试成绩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通过电话或网络等及时进行通知和公示。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鉴于应急管理局工作力量严重不足,若报名人员达不到选调比例要求,将视情况简化程序,采取直接面试方式择优选调。
(四)组织考察。按选调名额1:1的比例,根据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县委组织部牵头组成考察组,参照《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暂行办法》规定的要求,对被考察人员进行考察。
(五)公示及调动。考察合格后确定拟选调人选,在宁晋组工网等公示7天。拟选调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报名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0319--5884248
应急管理局:0319--5809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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