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
一、选调单位和计划
根据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市委办公室等12家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共计35人(具体选调职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报考的范围和对象为安阳市市直、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在编在岗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担任科级及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包括中央、省驻安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1980年12月18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6.具有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在试用期内的,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2014年及以后录用的乡镇机关公务员在基层工作时间不满5年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录用的公安干警未满服务期限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本次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凡涉及时间计算,截止时间均以选调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三、选调的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与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个人自愿并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8日至12月30日。
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安漳大道71号)。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历年年度考核表原件。上述材料须交复印件各2份,以及2张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每张报名表贴1张)。
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2015年安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该表格由报考者在安阳党建网(www.aydj.gov.cn)、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ay.hrss.gov.cn)下载打印,并须由所在单位盖章后方可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整个选调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2.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现场进行数码照片采集,并由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核发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准考证的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3.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拟选调人数。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选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共知识,即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报考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职位的考生,另需测试一门写作,满分100分。
报考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职位的笔试成绩=公共知识成绩×20%+写作成绩×80%。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面试具体事宜另行安排。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若比例内最后一名出现重分,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另加试一门笔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按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的考生出现重分,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考察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另加试一门笔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六)公示、试用与办理转任手续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体检情况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拟转任人员进入选调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转任手续。
试用期满后,由选调单位及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咨询电话:0372—2550513 2209801
原标题:2015年安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简章
中共安阳市委组织部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阳市公务员局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