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市行政审批局公开选调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为市行政审批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机关公务员和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市行政审批局机关和下属全额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15人,其中为市行政审批局机关公开选调8名公务员;为下属全额事业单位公开选调7名工作人员。选调不限具体岗位,考入后由组织研究确定具体工作岗位。(选调职位表附后。)
二、报考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公开选调公务员
公务员选调报考范围: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机关(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在编在岗、正科级及以下职务层次的人员。
2、公开选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全额事业单位报考范围:2011年7月1日以前进入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人员;2011年7月1日以后市、县(市、区)通过公开招聘、选聘进入全额事业单位,且具备干部身份的在编在职人员。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市直机关和市直全额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机关和县(市、区)全额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本科以下学历人员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9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9日之后出生)。
4、报考机关公务员岗位的:
县(市、区)经调任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应具备担任2年以上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经历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经其他途径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四级联考招录的有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选调生服务满2年(含试用期)以上的,符合上述条件也可报考。全国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的干警未满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9日。
报考机关公务员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市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不在此列)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报考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应在全额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以人事行政手续办理时间为准)。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9日。
6、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和合格以上等次,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职位查询。本次公开选调的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邯郸市行政审批局公开选调机关公务员和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2017年6月9日起,《职位表》可通过邯郸人社局网站进行查询(网址http://www.rsj.hd.gov.cn/web/index.aspx)。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相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选调机关联系。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发放准考证。
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8:30至6月16日12:00
报考人员登录邯郸人社局网,下载打印《2017年邯郸市行政审批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和《2017年邯郸市行政审批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报考人员应分别填写相应的《报名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同意并对填报信息进行审核后盖章(市直各单位报考人员应由主管部门盖章;县(市、区)报考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组织或人事部门盖章)。
报考人员带《报名表》和身份证、学历证书,至市行政审批局新闻发布厅(邯郸市人民东路342号,邯郸市民服务中心五层508室)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回避关系公务员所在机关的职位。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选调职位报名人数与选调数额比例不得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人社部门同意,可适当减少或取消职位选调数额。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和领取准考证日期在邯郸人社网提前公布,网址http://www.rsj.hd.gov.cn/web/index.aspx)。
(三)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最后总成绩的60%。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邯郸人社网公布,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面试前,市人社部门牵头,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准考证、学历证书以及证明选调职位要求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准予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最后总成绩的40%。
根据选调人员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得出总成绩,按总成绩高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基层工作经历长者、学历高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
(五)体检。由市行政审批局组织,市人社局监督,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市人社部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六)考察。由市人社局、市行政审批局联合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档案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录取人选资格。
(七)确定人选并进行公示。考察结束后,对拟录取人员,在邯郸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取资格。
咨询电话:8031968
附表1、邯郸市行政审批局公开选调机关公务员和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3、2017年邯郸市行政审批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7年6月9日